每日速讯:在穗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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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3月31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市鼓励支持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
根据《工作指引》,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并使用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含油电混动,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给予综合性补贴,补贴对象为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广州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以发票日期为准),并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广州将给予每台6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下称“车辆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补贴10000元/台;车辆价格在15万元(含)至20万元,补贴8000元/台;车辆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台。
《工作指引》明确了申请补贴的车辆要求,包括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等的新能源汽车;在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系统登记,并接入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监测平台;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车辆在能效、低碳、智驾、智控、动力、能耗等领域符合相关条件,并实现规模化推广应用。
申请补贴应提供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车辆销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活期账户储蓄卡或存折、车辆信息编号等申请材料。根据《工作指引》,申请材料应在2024年1月31日(含)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领综合性补贴资格。个人消费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一旦发现将取消其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每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只可申领一次综合性补贴,个人消费者与提供的车辆销售发票、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属于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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