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区:建成集中式充电站34座,换电站3座,充电桩1800个以上……
日前,重庆武隆区正式印发《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区力争建成集中充电站(点)59座(具体见附件),充电桩(位)629个;其中城市公共充电站2座、公交车充电站2座、出租车充电站3座和集中式公用充电站7个,其他45个为充电点。
(资料图片)
到2025年底,全区力争建成集中式充电站34座,其中城市公共充电站30座、公交车充电站1座、出租车充电站1座、物流及环卫专用车充电站2座;力争建设换电站3座;力争建成分散式充电桩1000个,力争建成自用充电桩800个以上。全区构建较为完善的车桩匹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中心城区与乡镇之间以及周边区县的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起覆盖全区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满足电动汽车能源需求。
重点任务
▶推进全区充换电设施统筹建设运营管理
坚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公益属性,通过规划布局、协议授权、政策引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优化运营监管,形成全区“一张网”管理格局。
引导新建充电站应用桩网互动创新技术,实现畅通车桩端应用APP与市级监测平台数据联接和提供车辆自动寻桩、信息提示等服务功能。
执行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规范,打击恶性竞争。
▶ 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将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并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停车场、P+R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充换电设施,推进符合条件的公交站、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
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
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 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和其他建筑配建条件
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
▶ 优化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将重点在城区符合条件的各类型场所分别建设公交充电站、网约、巡游出租车充换电站、物流车充换电站。
到2025年,全区符合建设条件的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大型公园、3A级(含)以上景区充电桩覆盖率应达到100%;具备建设条件的工业园区组团、城市配送集散地充换电站覆盖率应达到100%。
▶ 加强乡镇(街道)充电网络布局
积极推进辖区内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和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特级公共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各乡镇(街道)集镇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3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
▶ 加快内部停车场(库)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预留安装条件100%,充电桩建设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
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
▶ 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执行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
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支持充电企业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合理发挥规模化、分散式电动汽车充放电资源对电力系统的峰谷调节作用。
▶ 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力争建设3座及以上综合换电站,为出租、网约车、物流车、重卡进行换电补能服务。鼓励在矿山、水泥搅拌站、垃圾处理场、排渣场等特定区域建设重卡换电站。
▶ 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
对于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公共充电车位的,鼓励运营单位采用智能车位锁、车牌识别等方式解决“油车占位”问题。
鼓励充电企业与各类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主体探索商务模式,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共享服务设施,实现停车和充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 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规范充电设施管理要求,建立“僵尸桩”清查冶理制度,将“僵尸桩”数量纳入充电企业建设补贴评价体系,加大对“僵尸桩”整治考核力度。
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
来源:重庆市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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